河北新闻网讯(记者潘文静)河北省应急管理厅日前发布《关于认真做好主汛期救灾工作的通知》。通知指出,今年以来,全省多次遭受风雹、洪涝、低温冷冻等各类自然灾害,自然灾害形势仍然严峻,救灾工作任务繁重。截至7月21日,全省受灾人口75.38万人次,农作物受灾面积91.65千公顷,造成直接经济损失9.43亿元。各级各部门和各单位必须清醒认识救灾工作的复杂性和艰巨性,切实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,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、责任意识。要牢固树立“防大灾、抗大灾”思想,切实强化救灾工作领导责任,各级一把手要亲自抓、负总责,分管领导具体抓、靠前指挥,落实属地管理,全面做好各项应对工作,确保救灾工作规范、有序地开展。
密切关注预案预警,确保协调联动有力。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各项协调联动工作机制,规范应急救助行为,提高应急救助能力,确保构建多部门协调联动的防灾减灾救灾一体化的应急救灾机制。
强化物资资金准备,提高救助保障能力。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救灾物资储备工作,尽快理顺救灾物资管理机制,按照机构改革职责分工,主动与各级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对接,明确部门职责边界,建立救灾物资管理工作联系协调机制、救灾物资规划采购管理调拨工作机制和救灾物资信息共用共享机制,保证重大自然灾害发生后物资调拨通畅、救助保障及时。各市县要按照《自然灾害救助条例》《河北省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办法》关于救灾工作分级管理、救灾款分级负担原则和分担比例的要求,加大本级资金投入,争取财政资金支持,足额编列财政救灾预算,并积极建立重大灾害救助资金的快速拨付机制,进一步规范资金拨付程序,简化拨付手续,确保资金及时、足额拨付到位。
加强应急救灾值守,抓好灾情应急处置。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密切关注本地区各类自然灾害预报预警,强化灾情应急值守。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,坚持有灾必报,第一时间收集、汇总、上报各类灾情。市、县、乡镇三级要加强24小时救灾应急值守,汛期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,保持领导和救灾工作人员手机畅通。对瞒报、漏报、迟报、虚报的,将严肃追责问责。
高效处置突发灾害,妥善安排基本生活。灾害发生后,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第一时间了解灾情,适时派出工作组迅速赶赴灾区开展救灾工作。对发生较大自然灾害的,受灾地区要及时转移处于危险区域和危险地段的受灾群众,启用应急避难场所,妥善安置转移群众,确保群众生命安全。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在做好查灾核灾工作的同时,积极协助政府做好位于灾害风险区的学校、医院、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疏散和紧急转移安置工作,尽快了解人员伤亡、经济损失情况,掌握救助需求。对于达到本级预案响应标准的灾情,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,及时下拨救灾资金,组织调运救灾物资,做到灾害发生后救灾人员到位、救灾资金到位、救灾物资到位,确保12小时内受灾群众得到基本生活救助,保证受灾群众有饭吃、有衣穿、有房住、有干净水喝、有病能及时医治,确保受灾地区人心安定,社会秩序稳定。